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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论文撰写与答辩须知(修订2020年6月)

浏览次数: 日期:2016-12-22

 

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知

 

(20206月修订稿)  

 

 

一、论文目的:

 

1、毕业论文是颁发本科毕业文凭、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依据;

 

2、毕业论文的撰写是熟悉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写作方法、培养社会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3、毕业论文的拟定是各专业本科段课程设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毕业生全面总结、修正专业知识结构,展示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二、论文撰写申请资格

 

   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尚有一门课程未合格者均可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三、论文撰写申请时间

 

我校开考的各专业每年5月、11月前后各举行一次论文答辩。参加5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前一年的11月20日―3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在我校自考办完成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参加11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当年5月20日―3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完成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逾期者不予办理。

 

考生必须下载《毕业论文撰写申请与答辩须知》及自己所申请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网址为:http://cce.sisu.edu.cn/

 

 

四、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及方式

 

1. 可面报或函报(函报者须写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白天能联系上的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时和其它报名材料一同邮寄到我校自考办),并网络支付相关费用。

 

2.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段各科成绩表和专科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用A4纸,且不许颠倒复印。

 

3. 论文提纲一份(外语专业须同时提交中文提纲和外文提纲,中文提纲在前),封面与提纲装订在一起。论文封面在http://cce.sisu.edu.cn/网站上可下载

 

4. 需详细填写一份自考毕业论文“资格审查表”(在http://cce.sisu.edu.cn/网上下载)。

 

5. 交纳报名费、指导费、考核(答辩)费、审定费,外语专业800元,非外语专业600元(如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收费标准有变化,以新标准为准)。

 

 

五、论文撰写须知

 

1.申请者按自己所报考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可在http://cce.sisu.edu.cn/网上下载)中“选题范围”的相关规定选题,并按照《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提纲,在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时与其它材料一起交到我校自考办。  

 

2.考办对撰写论文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的申请材料和报名费将退回申请者。

 

3. 考办根据论文涉及的专业方向为考生确定指导教师,并将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告知考生。

 

4. 考生得到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后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进入论文撰写指导程序。

 

5. 论文指导流程含提纲撰写与确定、初稿及修改、论文定稿。

 

6. 指导教师对考生采用纸质或电子文档(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指导。请考生严格按照导师意见完成修改提纲和论文的撰写,并做好文档的备份。每一指道流程中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提纲及初稿最多修改3次。

 

7. 论文应思想健康。

 

8. 外语专业论文用相应外文撰写、总字数(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不少于4000词(日语专业不少于4500词),不超过6000词。非外语专业论文用中文撰写,总字数(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不少于6000字,不超过8000字。

 

9. 请考生仔细阅读自己所报考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撰写论文。

 

10. 如导师确认论文选题及初稿不符合基本要求,需更改题目,并重新提交论文提纲。

 

11. 如考生在规定的指导时间内不能达到撰写论文的基本要求(注:指论文提纲、初稿导师修改三次仍不能达到基本要求者或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和未经指导教师同意更换论文题目者)和在规定截稿日期还不能定稿,不能参加该次论文答辩,并需重新申请并缴费以后的论文撰写及答辩。

 

12.论文内容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雷同一律不予答辩并以零分计算。

 

 

六、论文撰写时间安排 (以上/下半年申请者为序)

 

610日前/1210日前:考办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为合格申请者确定指导教师;

 

610日~30/1210日~30日:提纲修改并定稿。

 

71日~831 / 11日~228日:考生撰写初稿。

 

91日~1031 / 31日~430日:论文修改并定稿。

 

11月第一周(工作日) / 5月第一周(工作日):交定稿后的论文正稿纸质三份和论文电子档到自考办。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不予退费。

 

 

七、论文答辩须知

 

1. 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进行。

 

2.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人论文(答辩时用)到答辩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