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成人教育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7 点击数量:

根据我校2025届学位授予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2025年学士学位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时间及时限:

(一) 学位授予申请时间:

   2025520日至610日。

(二) 学位授予申请时限:

1.  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向学校学位申请报名点(川外自考办)提出申请。

2.   毕业生须在获得毕业证书后两年之内(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完成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位。

三、申请学位须提交并查验以下材料:

1.  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表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查验),交一份复印件;

4.   已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毕业生提供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未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毕业生,需提供能证明其外语水平达到相应要求的相关资料(具体见附件)。

5.   小二寸照片两张(交毕业证照2张并拷贝照片的电子数据备份。规格:480*640 JPG格式,文件大小小于2MB,服装:白色/浅色,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6.   填交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课程考试成绩单、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申请表格下载)各一份;

7.   交申请费用130元(含证书费)。

四、学位申请资料提交方式及地址

请申请学位的同学,按通知要求,将纸质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川外自考办,并加入QQ群。

     地  点:培英楼112

     联系人:桂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85440   02365443046

     电子邮箱:893595369@qq.com

     2025年学位申请临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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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位授予原则

学校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申请者进行逐个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对在学位申请、有关考试和审核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后撤销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518


附件:关于2025年成教、自考学位申请条件的限定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相关的规定,2025年学位申请的成绩条件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成绩要求:

1. 课程成绩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所有课程平均成绩≥70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

2.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视为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1)《第二外语》课程考试各学期平均成绩70分(仅限外语专业);

2)《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各学期平均成绩70分(仅限非外语专业);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340分(仅限非英语专业);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成绩60分(仅限非英语专业);

5)重庆市或四川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60分。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要求:

1. 课程成绩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所有课程平均成绩65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

2.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视为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1)《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65分(仅限外语专业);

2)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英语(二)(00015)成绩≥65分(仅限非外语专业);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340分(仅限非英语专业);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成绩≥60分(仅限非英语专业);

5)重庆市或四川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60分。

申请学位的同学,按上述条件提供合格的成绩证明材料,其它条件按《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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